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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第二党总支关于开展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
日期: 2022-01-06      信息来源: 机关第二党总支      点击数:

机关第二党总支[2022]01号

 

 


各党支部:

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开展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党委组织部[2021]67号要求,结合机关二总支实际,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各党支部书记向机关二总支总支委员会述职。采取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想结合的方式,由党总支统一组织召开总支委员会扩大会议并进行述职测评,总支委员、支部书记、各支部派代表2人参加会议,学校组织部将视情况派人参加并进行点评。会议将于1月18日以前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一、党支部书记述职的主要内容

1.党支部书记加强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情况。

2.党支部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引领和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等基本情况。

3.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基本情况。

4.党支部发展党员,严格党费收缴,加强党员管理、监督和考核的基本情况。

5.联系、服务师生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情况。

6.党支部围绕学校、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任务,团结和凝聚师生群众,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基本情况。

二、相关材料提交与后续工作

1、党支部书记认真撰写书面述职报告,格式模板详见2021(67)号通知要求。报告电子档及纸质档于1月18日前交总支(纸质档需述职人签字)

2、参加述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认真梳理分析自身查摆、集中调研、上级点评、师生评议和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研究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逐项抓好整改落实,2022年3月15日前各党支部将整改清单报机关二总支备案。

3、党支部书记等次由党总支根据考核情况,召开机关二总支总支委员会议集体研究评定。评定为“好”等次的一般不超过20%。



附件: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



机关第二党总支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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