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时间
7月1日—7月31日之间(具体时间请各支部自行安排)
二、参加对象
全体教职员工、党员
三、“党支部主题党日”
各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每月相对固定一天作为主题党日,用于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进行党的教育、召开党的会议、处理党务工作。党日当天党员要按规定自觉足额交纳7月党费。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
1. 选学书目:《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
2. 专题学习内容:(一)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案例及“浦江经验”;(二)提升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广东、河北以及听取陕西省工作汇报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五)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的重要指示;(七)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内蒙古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论述;(八)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九)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主题教育系列重要讲话
【师德师风专题学习】
1.各党支部组织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选择相应学段(高等教育),实名注册后,进行报名参加学习。
2.加强教师法治教育。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宣传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从业禁止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
3.学习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系列师德规范。各部门负责人开展准则宣讲、案例解读,印发学习手册,开展十项准则学习讨论等,帮助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其内涵要义,提升全体教师的规则意识,坚持全员全覆盖。
4.传达通报教育部公布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科技部公布的科研诚信案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查处的不端行为案件。
5.全国师德建设优秀工作案例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
1.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加快建设教育强国 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支撑(备注:6月还未学习的支部请务必纳入7月的学习计划,并于7月14日前将学习情况报送机关第一党总支。)
2.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请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按要求组织学习)
附件:机关第一党总支7月专题学习资料包
机关第一党总支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