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根据党建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现结合机关第一党总支工作实际,就做好2022年度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安排
各党支部书记向机关第一党总支委员会述职。采取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由党总支统一组织召开总支委员会扩大会议并进行述职测评,总支委员、支部书记及党员代表参加会议,学校党委视情况派人参加,并进行点评。会议将于2月28日以前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由总支委员会议集体研究评定。依据述职结果,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对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明确方向,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评定等次,评定为“好”的一般不超过20%。
二、党支部书记述职的主要内容
1.党支部书记加强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情况。
2.党支部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引领和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等基本情况。
3.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基本情况。
4.党支部发展党员,严格党费收缴,加强党员管理、监督和考核的基本情况。
5.联系、服务师生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情况。
6.党支部围绕学校、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任务,团结和凝聚师生群众,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基本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党支部书记认真撰写书面述职报告,格式模板详见附件。报告电子档及纸质档于2月28日前交机关第一党总支(纸质档需述职人签字)。
2.党支部书记应针对述职评议考核中指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内容、具体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在3月28日前提交机关第一党总支备案。
附件:述职报告及格式
机关第一党总支
2023年1月4日